摘要 《花卉學》、《花卉栽培》的植物光周期現(xiàn)象與《植物生理學》的植物光周期現(xiàn)象在臨界日照長度、長日照、短日照植物的劃分方法與范圍方面是不一致的,而按照花卉的概念,是不符合邏輯的。大量的試驗表明,《植物生理學》的觀點是符合客觀實際的。
關鍵詞 花卉;植物;光周期
花卉有廣義、狹義兩種意義,狹義的花卉是指有觀賞價值的草本植物,廣義的花卉除指有觀賞價值的草本植物外,還包括草本或木本的地被植物、花灌木、開花喬木以及盆景等[1]。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fā)展,花卉的范疇不斷擴大,凡是具有一定觀賞價值,達到觀花、觀葉、觀莖、觀根、觀果的目的,并能美化環(huán)境,豐富人們文化生活的草本、木本、滕本植物統(tǒng)稱花卉[2]。根據(jù)上述花卉的定義可知,花卉是植物,且是具有一定觀賞價值、能美化環(huán)境、豐富人們文化生活的植物。從邏輯的角度講,植物包括花卉或花卉是植物的一部分,這樣花卉(植物的一部分)的光周期現(xiàn)象應與植物(整體)的光周期現(xiàn)象一致,而不能相矛盾。
《植物生理學》[3]對植物光周期現(xiàn)象的表述為:植物在長期適應過程中,可對日長度發(fā)生反應以致可在1年內(nèi)的特定時期開花,這個時期是由日長度確定的,這便是光周期現(xiàn)象[3]。如果日長度(或溫室內(nèi)的人工光照)超過14h,馬里蘭猛象(Marylaues Mammoth)煙草便不開花。不僅如此,許多植物如大豆、棉花、水稻等都有類似的現(xiàn)象。它們各自都有一定的日長度臨界值,只在短于這個日長度的光周期下才能開花。這個日長度便稱為臨界日長度。這類植物統(tǒng)稱為短日植物。以后發(fā)現(xiàn)另有一類長日植物,它們只在日長度超過一個臨界值時才開花,如菠菜、蘿卜、甜菜、冬小麥、冬大麥、燕麥等。還有一類植物,在一段營養(yǎng)生長之后,只要其他條件合適,四季都可開花,如番茄、四季豆、黃瓜、菜豆等,稱為中性植物[3]。上述植物分類并不是說長日照植物開花所需的臨界日長度一定長于短日植物的需要,只是根據(jù)它們處于超過或短于一臨界日長度時的反應。如短日植物黃豆(Biloxi)的臨界日長度為14h,如果日長度不超過此臨界值就能開花。長日植物冬小麥的臨界日長度為12h,當日長度超過此臨界值時才開花。將這兩種植物都放在13h的日長度條件下,它們都開花。因此,重要的不是它們所受光照的時數(shù),而是在超過還是短于其臨界日長度時開花[3]。
《植物與植物生理》[4]對植物光周期現(xiàn)象的表述為:很多植物在花前的一段時期內(nèi),每天都需一定的光照或黑暗的長短才能開花,這種現(xiàn)象就稱為植物成花的光周期性。一般可將植物分為三種主要類型:①短日植物。當日照長度短于一定的臨界值(或每天連續(xù)黑暗長于一定的臨界值)時,才能開花的植物。②長日植物。當日照長度長于一定的臨界值時(或黑暗時數(shù)短于一定的限度時)才能開花的植物。③中日植物。開花之前并不要求一定的日照時數(shù),在自然條件下就能開花的植物。由此可見,長日植物和短日植物的差別并不在于它們所需日照時數(shù)的絕對值的大小,而是只要大于或短于其臨界日長時就能開花。即長日植物對日照要求有一個最低的極限,它們一般在比臨界日常更長的條件下才能開花。而短日植物則有一個最高的極限,它們一般只有在比臨界日長更短的條件下才能開花。例如,長日植物冬小麥的臨界日長為12h,而短日植物煙草的臨界日長為14h,當日照長度為13h的條件下,兩者均能開花。
從上述論述中可知,植物的光周期現(xiàn)象是植物在長期適應過程中,可對日長度發(fā)生反應以至可在一年內(nèi)的特定時期開花,這個時期是由日長度(臨界日長度)確定的。不同的植物臨界日長度不同;長日植物和短日植物的差別并不在于它們所需日照時數(shù)的絕對值的大小,不是說長日植物開花所需的臨界日長度一定長于短日植物的需要;只是根據(jù)它們處于超過或短于一臨界日長度時的反應,即是在超過還是短于其臨界日長度時開花,是植物對臨界日照長度變化趨勢的一種反應。
《花卉學》[1]依據(jù)植物對日長條件的要求劃分為長日照植物、短日照植物和中性植物。長日照和短日照的極限以每天日照長度超過12h的為長日照植物,不足12h的則為短日照植物:①長日照植物。這類植物要求較長時間的光照才能成花。一般要求14~16h的日照,可以促進開花,若在晝夜不間斷的光照下,能起更好的促進作用。②短日照植物。這類植物要求較短的光照就能開花。在每天日照為8~12h的短日照條件下能夠促進開花,而在較長的光照下便不能開花或延遲開花。秋天開花的花卉多屬短日照花卉,如菊花、一品紅等在短日照下方能開花。③中性植物。這類植物在較長或較短的光照下都能開花,對于光照長度的適應范圍較廣。
《花卉栽培》[2]表述如下:①短日照花卉。每日光照時數(shù)在12h或以下才能分化花芽的花卉,如菊花、蟹爪蓮、一品紅等。②長日照花卉。每日光照時數(shù)在12h以上才能分化花芽的花卉,如紫茉莉、唐菖蒲、飛燕草、荷花、絲石竹、補血草等。③中日照花卉。不需光照時數(shù)限制即能完成分化花芽的花卉如仙客來、香石竹、月季、牡丹、一串紅、非洲菊等。
顯然,《花卉學》、《花卉栽培》關于長日照、短日照植物(花卉)的闡述是一致的,長日照和短日照的極限以每天日照長度超過12h的為長日照植物,不足12h的則為短日照植物;而不是按照臨界日照長度劃分的,即不是以植物開花對于臨界日照長度變化趨勢的反應來區(qū)分的;并且長日照植物開花所需日照長度一定長于短日照植物開花所需日照長度。應當注意到《花卉學》、《花卉栽培》在短日照植物(花卉)里都以菊花為例進行說明,但實際菊花的臨界日照長度為16h[4],只要日照長度短于16h就可開花,即不但日照長度短于12h能開花,日照長度在12~16h之間仍能開花。若以12h為極限劃分長日照、短日照植物[1,2],則菊花便成了長日照植物(花卉),這不但自相矛盾,與《植物生理學》也是矛盾的??傊?,《花卉學》、《花卉栽培》與《植物生理學》的植物光周期現(xiàn)象在臨界日照長度、長日照、短日照植物的劃分方法與范圍方面是不一致的,而按照花卉的概念,也是不符合邏輯的。
荷蘭的維恩、梅杰和日本的一些教授都認為上述的假定極限是不確切的,并指出應按照臨界日照長度劃分為宜,臨界日照長度即為能誘導開花的日照長度[1]。大量的試驗表明,《植物生理學》的觀點是符合客觀實際的(見表1)。筆者認為,如果《花卉學》、《花卉栽培》為了栽培技術和教師授課講述的方便,以12h為極限劃分花卉植物對日照長度變化的要求,應另選其他名稱;關于長日照、短日照植物的論述應予以改正。
應當說明的是,臨界日長度往往隨著同一種植物的不同品種、不同年齡的植株及不同環(huán)境條件的改變而變化[4]。為了推廣一些有優(yōu)良特性的作物品種,現(xiàn)代趨勢是選育對光周期不敏感的品種,這樣有助于世界性的適應[3]。
參考文獻
[1] 北京林業(yè)大學園林系花卉教研組.花卉學[M].北京:中國林業(yè)出版社,1990.
[2] 曹春英.花卉栽培[M].北京:中國農(nóng)業(yè)出版社,2001.
[3] 北京農(nóng)業(yè)大學.植物生理學[M].北京:農(nóng)業(yè)出版社,1980.
[4] 陳忠輝.植物與植物生理[M].北京:中國農(nóng)業(yè)出版社,2001.
花卉有廣義、狹義兩種意義,狹義的花卉是指有觀賞價值的草本植物,廣義的花卉除指有觀賞價值的草本植物外,還包括草本或木本的地被植物、花灌木、開花喬木以及盆景等[1]。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fā)展,花卉的范疇不斷擴大,凡是具有一定觀賞價值,達到觀花、觀葉、觀莖、觀根、觀果的目的,并能美化環(huán)境,豐富人們文化生活的草本、木本、滕本植物統(tǒng)稱花卉[2]。根據(jù)上述花卉的定義可知,花卉是植物,且是具有一定觀賞價值、能美化環(huán)境、豐富人們文化生活的植物。從邏輯的角度講,植物包括花卉或花卉是植物的一部分,這樣花卉(植物的一部分)的光周期現(xiàn)象應與植物(整體)的光周期現(xiàn)象一致,而不能相矛盾。
《植物生理學》[3]對植物光周期現(xiàn)象的表述為:植物在長期適應過程中,可對日長度發(fā)生反應以致可在1年內(nèi)的特定時期開花,這個時期是由日長度確定的,這便是光周期現(xiàn)象[3]。如果日長度(或溫室內(nèi)的人工光照)超過14h,馬里蘭猛象(Marylaues Mammoth)煙草便不開花。不僅如此,許多植物如大豆、棉花、水稻等都有類似的現(xiàn)象。它們各自都有一定的日長度臨界值,只在短于這個日長度的光周期下才能開花。這個日長度便稱為臨界日長度。這類植物統(tǒng)稱為短日植物。以后發(fā)現(xiàn)另有一類長日植物,它們只在日長度超過一個臨界值時才開花,如菠菜、蘿卜、甜菜、冬小麥、冬大麥、燕麥等。還有一類植物,在一段營養(yǎng)生長之后,只要其他條件合適,四季都可開花,如番茄、四季豆、黃瓜、菜豆等,稱為中性植物[3]。上述植物分類并不是說長日照植物開花所需的臨界日長度一定長于短日植物的需要,只是根據(jù)它們處于超過或短于一臨界日長度時的反應。如短日植物黃豆(Biloxi)的臨界日長度為14h,如果日長度不超過此臨界值就能開花。長日植物冬小麥的臨界日長度為12h,當日長度超過此臨界值時才開花。將這兩種植物都放在13h的日長度條件下,它們都開花。因此,重要的不是它們所受光照的時數(shù),而是在超過還是短于其臨界日長度時開花[3]。
《植物與植物生理》[4]對植物光周期現(xiàn)象的表述為:很多植物在花前的一段時期內(nèi),每天都需一定的光照或黑暗的長短才能開花,這種現(xiàn)象就稱為植物成花的光周期性。一般可將植物分為三種主要類型:①短日植物。當日照長度短于一定的臨界值(或每天連續(xù)黑暗長于一定的臨界值)時,才能開花的植物。②長日植物。當日照長度長于一定的臨界值時(或黑暗時數(shù)短于一定的限度時)才能開花的植物。③中日植物。開花之前并不要求一定的日照時數(shù),在自然條件下就能開花的植物。由此可見,長日植物和短日植物的差別并不在于它們所需日照時數(shù)的絕對值的大小,而是只要大于或短于其臨界日長時就能開花。即長日植物對日照要求有一個最低的極限,它們一般在比臨界日常更長的條件下才能開花。而短日植物則有一個最高的極限,它們一般只有在比臨界日長更短的條件下才能開花。例如,長日植物冬小麥的臨界日長為12h,而短日植物煙草的臨界日長為14h,當日照長度為13h的條件下,兩者均能開花。
從上述論述中可知,植物的光周期現(xiàn)象是植物在長期適應過程中,可對日長度發(fā)生反應以至可在一年內(nèi)的特定時期開花,這個時期是由日長度(臨界日長度)確定的。不同的植物臨界日長度不同;長日植物和短日植物的差別并不在于它們所需日照時數(shù)的絕對值的大小,不是說長日植物開花所需的臨界日長度一定長于短日植物的需要;只是根據(jù)它們處于超過或短于一臨界日長度時的反應,即是在超過還是短于其臨界日長度時開花,是植物對臨界日照長度變化趨勢的一種反應。
《花卉學》[1]依據(jù)植物對日長條件的要求劃分為長日照植物、短日照植物和中性植物。長日照和短日照的極限以每天日照長度超過12h的為長日照植物,不足12h的則為短日照植物:①長日照植物。這類植物要求較長時間的光照才能成花。一般要求14~16h的日照,可以促進開花,若在晝夜不間斷的光照下,能起更好的促進作用。②短日照植物。這類植物要求較短的光照就能開花。在每天日照為8~12h的短日照條件下能夠促進開花,而在較長的光照下便不能開花或延遲開花。秋天開花的花卉多屬短日照花卉,如菊花、一品紅等在短日照下方能開花。③中性植物。這類植物在較長或較短的光照下都能開花,對于光照長度的適應范圍較廣。
《花卉栽培》[2]表述如下:①短日照花卉。每日光照時數(shù)在12h或以下才能分化花芽的花卉,如菊花、蟹爪蓮、一品紅等。②長日照花卉。每日光照時數(shù)在12h以上才能分化花芽的花卉,如紫茉莉、唐菖蒲、飛燕草、荷花、絲石竹、補血草等。③中日照花卉。不需光照時數(shù)限制即能完成分化花芽的花卉如仙客來、香石竹、月季、牡丹、一串紅、非洲菊等。
顯然,《花卉學》、《花卉栽培》關于長日照、短日照植物(花卉)的闡述是一致的,長日照和短日照的極限以每天日照長度超過12h的為長日照植物,不足12h的則為短日照植物;而不是按照臨界日照長度劃分的,即不是以植物開花對于臨界日照長度變化趨勢的反應來區(qū)分的;并且長日照植物開花所需日照長度一定長于短日照植物開花所需日照長度。應當注意到《花卉學》、《花卉栽培》在短日照植物(花卉)里都以菊花為例進行說明,但實際菊花的臨界日照長度為16h[4],只要日照長度短于16h就可開花,即不但日照長度短于12h能開花,日照長度在12~16h之間仍能開花。若以12h為極限劃分長日照、短日照植物[1,2],則菊花便成了長日照植物(花卉),這不但自相矛盾,與《植物生理學》也是矛盾的??傊?,《花卉學》、《花卉栽培》與《植物生理學》的植物光周期現(xiàn)象在臨界日照長度、長日照、短日照植物的劃分方法與范圍方面是不一致的,而按照花卉的概念,也是不符合邏輯的。
荷蘭的維恩、梅杰和日本的一些教授都認為上述的假定極限是不確切的,并指出應按照臨界日照長度劃分為宜,臨界日照長度即為能誘導開花的日照長度[1]。大量的試驗表明,《植物生理學》的觀點是符合客觀實際的(見表1)。筆者認為,如果《花卉學》、《花卉栽培》為了栽培技術和教師授課講述的方便,以12h為極限劃分花卉植物對日照長度變化的要求,應另選其他名稱;關于長日照、短日照植物的論述應予以改正。
應當說明的是,臨界日長度往往隨著同一種植物的不同品種、不同年齡的植株及不同環(huán)境條件的改變而變化[4]。為了推廣一些有優(yōu)良特性的作物品種,現(xiàn)代趨勢是選育對光周期不敏感的品種,這樣有助于世界性的適應[3]。
參考文獻
[1] 北京林業(yè)大學園林系花卉教研組.花卉學[M].北京:中國林業(yè)出版社,1990.
[2] 曹春英.花卉栽培[M].北京:中國農(nóng)業(yè)出版社,2001.
[3] 北京農(nóng)業(yè)大學.植物生理學[M].北京:農(nóng)業(yè)出版社,1980.
[4] 陳忠輝.植物與植物生理[M].北京:中國農(nóng)業(yè)出版社,2001.
手機版

發(fā)布產(chǎn)品

